2026年起,禁止生产水银体温计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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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关于履行《关于汞的水俣公约》有关事项的通知,自2026年1月1日起,禁止生产含汞体温计和含汞血压计。通知要求:( J+ g# U4 I; M
一、 已经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的含汞体温计和含汞血压计产品,原注册证在证书有效期内继续有效;注册证有效期届满可以申请延续注册,但限定其注册证有效期不得超过2025年12月31日。2 J- {0 Z2 v7 H7 D; {
二、 已经按照医疗器械受理的含汞体温计和含汞血压计产品,继续按照医疗器械进行审评审批,准予注册的,发给医疗器械注册证,限定其注册证书有效期不得超过2025年12月31日。6 b# f# h& U" Y) [4 @  b9 G
三、 自2026年1月1日起,全面禁止生产含汞体温计和含汞血压计产品。. h8 T  C1 O+ T. R1 c! Y  b# e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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